财产问题,法律高手请帮助!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和其母共同购置一房,但是妻子未曾参与(也就是没给钱),若夫妻离婚,那么妻子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吗?若有权要求分割,那么有什么办法能够让妻子无权分割?

如果房产的所有权人是丈夫,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妻子有权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7
  夫妻有互助义务 婚前财产仍属个人 原则应共同负债 离婚共有财产须分割
  解读《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

  从法律上而言,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它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夫妻财产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了较大的变化,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趋势。
  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对外财产责任等问题,在家庭生活中时常出现,应引起大家的关注和重视。
  一、原则上,夫妻婚后财产属于共同所有
  在夫妻双方婚前、婚后都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我国《婚姻法》中有关夫妻财产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资、奖金,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劳动报酬在以各种形式出现,如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不同名义出现的收入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这些都应视为工资、奖金性收入,纳入工资、奖金范围,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主要指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的财产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
  (4)如果立遗嘱人或赠与人并没有明确指出财产只给夫或妻一方,那么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领取结婚证之时,婚姻关系产生,此后所得的财产从原则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这里特别提醒大家,即使双方在领取结婚证后尚未共同生活期间,或者离婚纠纷中分居期间以及离婚判决尚未生效之前期间,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以下三种期间均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此期间取得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虽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因双方没有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没有得到法律认可的期间;
  (2)双方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生效后,俩人又同居生活在一起的期间;
  (3)双方已经依法登记结婚,但是登记时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后被宣告无效的婚姻。
  3.夫妻共同财产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也就是说,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已经取得某一财产的所有权,并未实际占有该财产,该财产仍然是夫妻所得的财产。
  但是,对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实际占有,而没有取得财产权的财产,无论合法与不合法,都不属于夫妻所得的财产,比如借用他人的财产和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不分份额的共同所有,而不是按份共有,对每一项共同财产,夫妻均拥有平等的所有权,包括共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因此,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共同财产必须协商一致,共同处理,或者在处理时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二、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房屋和车辆,如果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那么该房屋和车辆应为个人财产,即便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使用,也不能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三、与人身性质密切相关的婚内财产属于夫妻个人所有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即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权利进行约定,其中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以及将来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归属。
  允许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体现了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它的稳定对于社会的和谐有着重要的意义。夫妻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明确财产的归属,有利于减少纠纷。夫妻财产约定制的基本内容有:
  1.约定夫妻财产可以在结婚前,即有婚姻约定的男女,也可以是结婚后的夫妻,只要在处理财产时该约定主体中的“男女”是合法夫妻,就应该承认他们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
  2.夫妻财产约定的范围,既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也包括法定个人财产,凡是属于夫妻个人所有和共同所有的财产均可成为夫妻财产约定中的财产,但是不得约定夫妻以外的人的财产。
  如夫妻与父母子女共同生活,在约定时将父母子女的财产约定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所有,该协议条款应属无效。
  3.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婚姻法》明文规定“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发生争议时难以认定,所以一般情况下,夫妻财产约定应该用书面形式。
  4.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可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全部共同所有或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其中的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
  (2)夫妻可以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全部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可约定将婚前财产中的某部分归共同所有,其余部分仍归个人,还可将夫或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全部或部分约定归另一方妻或夫个人所有。
  (3)无论对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如何约定,约定的内容必须明确,明确具体财产归属,明确财产项目、明确财产处所等。
  5.财产约定的效力表现为两个方面:
  (1)对内效力,指约定对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效力,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旦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如果确实需变更撤销的,须经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样以书面的方式作出。
  (2)对外效力,指约定对夫妻以外的人的效力,在实行夫妻财产约定制的婚姻里,夫或妻一方对第三人负有个人债务时,约定的对外效力,只有当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生效,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四、法律充分尊重夫妻对婚前及婚内的财产进行约定的权利
  在婚姻期间内,夫或妻一方取得的与人身密切相关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由夫或妻一方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和承担义务。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定的婚内个人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专门针对个人身体受伤后需要治疗,身体残疾后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应给予的补助。
  这些费用的获得都是以个人身体伤害为代价的,而且由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达程度还不是很高,赔偿还很有限,往往赔偿不足以真正弥补受害人所需要的物质损失。
  如果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不能保证受到伤害人的身体健康,会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还有可能造成社会负担,因此,这些费用完全应由受伤害个人支配、使用,不应归夫妻共有。
  2.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写明遗产或赠与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遗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者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特别指定只是夫或妻一方才能接受赠与的财产时,应当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真实意思,将此财产认定为夫或妻个人财产。这是法律充分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对财产的自由处分权的体现。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供夫或妻一方个人生活专门使用的,具有明显的个人性质的生活用品,这些个人专用品一旦脱离专用人,往往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如衣服、首饰、鞋帽等。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一规定是《婚姻法》所作的灵活规定,除了上述规定的几种婚内个人财产外,还有可能会出现其他未列明但又确实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情况,这一规定可以填补列举式立法与现实存在之间总会有距离的不足。
  五、夫妻在处理双方的财产时应注意的问题
  1.法律对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可,体现了对个人价值和权利的保护,以及对个人意愿的尊重。
  虽然夫或妻一方享有对个人财产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但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中所支出的费用过大,用共同财产尚不足以支付时,法律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扶助的义务,夫妻必须用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支付夫妻共同生活中需要的费用。
  2.原则上,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一方所负担的债务,由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夫妻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各自所有,而第三人并不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第三人的债务仍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清偿。
  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夫妻有约定拒绝承担另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否则夫妻双方均有对第三人的清偿义务,第三人可以要求夫妻中任何一人对债务进行清偿。
  3.在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个人所有,则在离婚时不发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但如果没有此约定,则在离婚时须对共有财产部分进行分割。在分割时应当注意,不能把夫妻的个人财产纳入分割的范围,也不能把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作为分割的对象。
  例如,家庭成员除了夫妻之外还有父母、子女等人,应当首先 将夫妻的共同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然后再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之所以:你妻子有权分割。
  除非你证明这套房子是你父亲赠与给你你一个人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25
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如果婚后父母为子女买的房,有充分明确的事实证据证明是由一方所有,则房产属于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示的默认为夫妻共有。
第3个回答  2011-01-25
首先,房子的产权是男方还是男方母亲,如果是男方那么算作婚后共有财产,男方母亲的钱可以算作借款去归还,离婚时房屋需要分割。如果是男方母亲的产权,那么女方无权分割房产。
参考内容
第4个回答  2011-01-25
最好是先房产过户到你母亲的名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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