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又回原单位工作,可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如题所述

不能
同一个单位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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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26
约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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