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4月17日晚上22:49分得时候我给客人开房间(我是酒店客房一位工作人员)因开错房门而导致客人投诉。(当时我就把门开了一条小缝发现里面有人而迅速关闭,当时还真诚的给客人道歉了) 客人投诉 公司给予我1000元的罚款而且辞退处分。这样是合理的吗? 求速度回复 我的文化水平不高 求大家帮帮忙。
当时公司电脑是坏的 已经坏了三天了 都没修好。 所以大家都是手工记得房态
追答这个是客观原因,但个人过失是无法逃避责任的。
应坦诚承担责任,和公司协商。如果处罚过重。可以找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