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是否可以直接走人?

到单位工作了3天,感觉适应不了,我想离开算了。

试用期是不可以随时辞职就走的,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对于试用期需要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手续,如果因随时辞职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主张赔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1-30

不能今天辞职明天走,要提前3天通知。分析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关于试用期辞退有否补偿的问题: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试用期

第2个回答  2019-12-04
试用期间离职,当然可以直接走人了。三天时间的话。你的工资。如果。他以公司以各种理由不给你你也是没办法的。如果公司好的话,他就会拿工资给你。我。一般在一个公司上班。如果我觉得不满意的话,一个小时不到我就走了。我很少有上三年时间才走的。基本上就是。十多分钟不满意,我就走了。所以说这个就是。要果断一点。你如果上了三天的话,你再走。公司部老公只给你的话,你会觉得有一点亏。但如果说你对金钱看的不是很重要的话。那就没关系了。随便打包走人就可以了。然后再找一家新公司上班。就快了,高兴了。
第3个回答  2019-12-04
离职肯定是可以提的,而且没有签合同的话,你就是不打招呼直接走也不算有问题,但是出于个人修养吧,建议你还是打声招呼,如果用人单位需要书面辞职报告,你就写一份,但如果他们要求什么需要在工作一个月才能走,那就不用在意了。而且按照劳动法规定,应该是入职先签劳动合同,在合同里规定试用期,期限长短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而定,将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本身分开操作,实际上是违法的,只是现在实务中存在这种现象,很多人也就默认了,入职满一个月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作为惩罚,直到签订劳动合同为止,如果满一年仍不签合同,就视为满一年开始,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时候工资支付也恢复为正常水平,不再双倍支付。综合来看,如果你现在的工作不合心意,只是想走,那就很用人单位打声招呼直接走就好了
第4个回答  2019-12-04
试用期离职,不可以直接走人,需要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你在试用期内只干了三天,现在你要离职可以提走,但是你要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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