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去掉过世人的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你说的是继承过户吧。
继承房产过户要缴纳相应税费。
1、不动产登记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工本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二、证书工本费标准。不动产登记机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评估费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五、以房地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费,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0万以下(含100万)的,按5‰收取。房地产价格总额在101万以上至1000万的,按2.5‰收取。
4、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中明确:“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于继承房屋是否征收契税需要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情况分别予以确定。
即: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为房屋评估价的1%-2%(具体参考财税[2016]23号)。
5、继承权公证费
《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规定,
证明财产的继承、赠与等公证收费按照继承人、受赠人所继承或受赠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1%-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29
房产证上去掉过世人的名字怎么办
第2个回答  2020-04-09
房产证加名字流程也是需要视情况而定,不同情况流程也会随之不同。
1、
原有名字的改变。
因权利人自身改名的,单方申请变更名称即可;如果是买卖或者赠与而要改变成对方的名称,双方办理过户更名即可;如果是遗产继承更名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过户即可。
2、
房产证名字减少。
原来为多人共有的房产,现在要减少,则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给现有产权人,产权人就相应的减少。
3、
房产证增加名字。
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一些。常见的是原产权人将房产的部分产权买卖或者赠与给其他人,交易完成新权利人的名字加进房产证。对于夫妻之间,要增加另一方的名字,有些地方可以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增加;在深圳,无论是增加夫妻或者家庭成员的名字,还是需要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才能将对方作为部分产权人加入。
4、
买卖合同备案后或者还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如何办理名字的变动。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