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公司签订诚信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刚进公司时,公司让每个人都签订了一份诚信协议,大致的内容就是约束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内部情况,像销售状况、工资状况等,如有违背就要给公司巨额赔款,时间规定在离开公司3年内都有效,并按有个人手、加盖公司公章。
请问:这份诚信协议具有实质的法律效力吗?它所规定的内容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销售情况、工资状况作为公司的商业秘密,理应受到法律保护。该诚信协议既然是双方协议,那么对双方是具有约束力的,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只是该公司对其自己公司的商业秘密的保护要求很低哦,仅要求保护期限为员工离开公司后的三年内,也就是说,员工在离开公司的三年之后再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公司就默认了。如果我代表公司的话,我要求员工签订的保护期限就会是永久。员工因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理应予以赔偿。该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是不同的,竞业限制协议要求员工在一定期限内是不能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的,因此,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一定的补偿金。而该协议仅要求员工保守秘密而已。另外,如果提问者所说的“巨额赔款”是违约金的话,那么该约定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不足之处,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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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0
这是没有法律约束的。
仔细看《劳动合同法》。
只有出卖公司商业机密造成重大损失、有签定竞争行业限制公司并给予补偿的情形才对此有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2-17
本质上有效,但实际上没什么用,因为公司很难取证。比如他要说你泄漏了公司内部情况,你不承认,他如何证明?
第3个回答  2011-02-17
无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销售状况、工资状况不属于应当保密的事项。即使有约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违反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第4个回答  2011-02-20
应该有一部分法律效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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