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我在朋友的借条上作为担保人签了名字,借条期限为一年,现在如果起诉的话,我要承担责任吗?

4年前我在朋友的借条上作为担保人签了名字,借条期限为一年,现在如果起诉的话,我要承担责任吗?没注明是不是连带责任

在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你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没注明就视为约定不明,对约定不明的担保按连带责任处理,担保法司法解释就是这么规定的。追问

请问现在超过了诉讼时效吗

追答

单纯来看,超过了。但是诉讼时效会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这样的情形出现时,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因此,你无法提供完整信息,也就无法判断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追问

刚到期一年的时候借出的人到我这里讲到期哒,我当时就打电话给借钱的人,后来他们两个人自己商量的不还,再到2014年底又来讲一次冒还,我又打哒一次电话催,后来又是他们自己两个商量过段时间还的

追答

你说这些没有用,因为你们的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限。你的保证期限随主债期限一直在延长。换句话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不是你能决定的,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决定的。

追问

到2015年6月那个又来哒一次讲钱冒还,我当时很生气,当时就要打电话催要钱,那个借出的人讲他们两个商量好哒过几天再还,冒还那借钱的人就跑出去做事哒,到现在还冒回来

他们是2分的息的借代关系,现在我该怎么办

请问你是律师吗

我想找个律师好好聊聊

追答

是的,我是律师

追问

现在我该怎么办

追答

坐等别人起诉你咯。然后开庭的时候,你可以主张超过保证期间或超过诉讼时效,看看原告能不能提供证据来证明没有超过咯。

追问

好的,谢谢

下次还能找你聊吗

也许要代理律师

追答

你可以在当地找律师即可,尽可能多的收集书面材料去。现在打电话时,你都要小心,对方可能都会录音了。

追问

嗯,谢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7-20
不用承担保证责任,没约定保证方式视为连带保证,没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六个月。追问

请问你是律师吗,如果起诉的话!对我有影响吗

追答

不是,如果起诉你,你可以过了保证期间予以抗辩。

追问

那样麻烦吗?我是不是要请律师

追答

如果起诉借款人法院可能追加你为被告,你只要对保证期间没有作出书面的保证就没问题。

追问

哦!谢谢

所有的每个月付利息,都是他们自己两个人搞的!我打哒两次电话催款,后来又是他们两个人自己达成的协议推迟还款,,如果现在上诉的话,我该怎么办

追答

变更履行期限应当征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期间仍为原保证期间

追问

哦,那我的担保期限已过,难怪早几天那债权人要我写什么东东,幸好我冒写!谢谢你

追答

包括口头的一般不要轻意承认。

追问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7-20
你一担保就有责任了 ,你应规劝被担保人 如期还钱才是。追问

请问你是律师吗

我想找个律师好好聊聊

追答

因为你已担保,所以就有责任了。你尽到责任后,才好解脱。

追问

谢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