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改名的,我的问题比较复杂,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决,谢谢

有关改名的,我的问题比较复杂,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决,谢谢我想改名字想了很久了,本人97年出生,已经成年,爸妈在我12岁的时候离婚了,我被判给我妈了,但是我的户口还是一直在我爸那一边,所以我要改名字是需要爸妈都同意还是只用妈妈同意就行。
麻烦各位了,回答的好加悬赏,谢谢

成年了自己同意就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需要提醒你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记录,包括毕业证、社保证卡、公积金帐户、甚至婚姻证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则的话,遇到需要审查相关证件时,姓名不符将带来无尽的烦恼。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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