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20岁左右的姑娘,是被领养的,养父家原本有一个弟弟,后来来了一个养母,并带来要给哥哥,养母是弱智,父亲前几年去世了,三兄妹靠叔叔和姑姑接济生活,前几天,哥哥在工厂上班时摔死了,户口本上哥哥是户主,家庭成员有叔叔、妹妹和弟弟,母亲没有户口也没有身份证,所以资料等全部是妹妹在处理,出事后,十几年没联系的远在福建的舅舅们带着律师和外婆及养母的大儿子赶过来要求领取全部赔偿金,由于医院及派出所只认可妹妹为合法的家属,所以舅舅们带着养母回福建办理户口本及身份证,并会做亲子鉴定,请问,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妹妹和弟弟是否具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妹妹是否可以拒绝办理死亡证明及其他手续。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