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中体检查什么

教师招聘中体检查什么

教师体检项目包括一般项目、专科项目、血液检查、仪器检查。
一般项目包括血压、身高、体重、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专科项目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女性教师还包括妇科;血液检查主要包括血常规、肝肾功能、生化、肿瘤标记物;仪器检查主要包括心电图、甲状腺超声、肝脏超声。
教师,以教育为生的职业。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
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根据学校设施条件和个人职称专业,安排学生入座、发放学习资料、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引导辅导帮助学生学习、组织听课练习,组织考试、传授科学文化基本知识,开展主持学术交流、提高学生的观察学习、记忆认知、动手沟通、操作等综合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特长,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经验技术。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4-08

教师体检项目

    一般检查    基础体征:身高、体重、血压。判断是否有“肥胖”、“代谢综合症”等现代“文明病”的基础指标,有用力于体检综合判断。

    临床检查    内科常规: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及时发现肺部“罗音”、“心脏杂音”、“心率失常”、“肝脾肿大”等。

    外科常规    皮肤、四肢、脊柱及淋巴检查等。 皮肤、淋巴结、四肢综合检查。

    五官常规    耳鼻喉 ,五官综合检查。

    眼科常规    外眼及视力检查。了解视力变化,判断近视、远视等。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美术、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岗位。

    物理检查    放射检查,胸部正位片。射线少,可发现细微改变、能长期留存检查影像作对比。

    腹部彩色B超    肝胆脾胰,诊断肝损伤、肝肿瘤、脂肪肝、胆囊炎症、胆结石、胰腺肿瘤等。

    泌尿系统彩色B超    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 ,了解泌尿系统结合、肿瘤、炎性病变、囊性病变、先天畸形等疾病。

    心电图    普通心电图。筛查心脏疾病。

    静脉抽血   用于实验室检查。

     血常规  反映外周血中血细胞的数量和质量,筛查炎症、贫血等疾病。

    肝功能常规   反映肝脏的功能状况。

    乙肝表面抗原   了解抗体情况。

    肝功能常规    尿酸、尿素氮、肌酐,检查各种疾病导致肾脏受损情况。

    血糖    空腹血糖,有助于糖尿病、低血糖的诊断、糖尿病治疗过程中血糖监测等。

    血脂常规    胆固醇甘油三酯等对高血脂、肥胖综合症、肾病等有初步筛查有价值。

    肿瘤一项    AFP,筛查肝脏肿瘤、前列腺肿瘤。

    尿常规



体检注意事项:

1.在体检的前几天要注意防寒,防热,避免感冒;吃东西时不要随便乱吃以免拉肚子;在外出游玩还是上班工作也要注意不要擦伤碰撞等。主要原因是生病后必须要服用药物。而体检的时候有大部分药物是影响体检结果的,多为显示不正常。

2.吃的最好自己做,喝的最好喝点白开水,主要原因是部分食物或饮品中含有激素等物质。

3.体检前几天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每当我们过度劳累或疲倦后心率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不正常。

4.体检是不要喝酒,吃熏腊食物及有激素等方面的饮料。

5.为确保体检能正常通过最好自己先去体检,没有问题呢注意保持好身体,如果适当的有点小问题是可以通过休息和调整来改善的。

说明:.既往病史指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等病史,本人应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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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7-25
教师招聘体检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

合格要求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展开全文教师招聘体检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

合格要求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5-22

教师体检项目

    一般检查    基础体征:身高、体重、血压。判断是否有“肥胖”、“代谢综合症”等现代“文明病”的基础指标,有用力于体检综合判断。

    临床检查    内科常规: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及时发现肺部“罗音”、“心脏杂音”、“心率失常”、“肝脾肿大”等。

    外科常规    皮肤、四肢、脊柱及淋巴检查等。 皮肤、淋巴结、四肢综合检查。

    五官常规    耳鼻喉 ,五官综合检查。

    眼科常规    外眼及视力检查。了解视力变化,判断近视、远视等。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美术、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岗位。

    物理检查    放射检查,胸部正位片。射线少,可发现细微改变、能长期留存检查影像作对比。

    腹部彩色B超    肝胆脾胰,诊断肝损伤、肝肿瘤、脂肪肝、胆囊炎症、胆结石、胰腺肿瘤等。

    泌尿系统彩色B超    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 ,了解泌尿系统结合、肿瘤、炎性病变、囊性病变、先天畸形等疾病。

    心电图    普通心电图。筛查心脏疾病。

    静脉抽血   用于实验室检查。

     血常规  反映外周血中血细胞的数量和质量,筛查炎症、贫血等疾病。

    肝功能常规   反映肝脏的功能状况。

    乙肝表面抗原   了解抗体情况。

    肝功能常规    尿酸、尿素氮、肌酐,检查各种疾病导致肾脏受损情况。

    血糖    空腹血糖,有助于糖尿病、低血糖的诊断、糖尿病治疗过程中血糖监测等。

    血脂常规    胆固醇甘油三酯等对高血脂、肥胖综合症、肾病等有初步筛查有价值。

    肿瘤一项    AFP,筛查肝脏肿瘤、前列腺肿瘤。

    尿常规



体检注意事项:

1.在体检的前几天要注意防寒,防热,避免感冒;吃东西时不要随便乱吃以免拉肚子;在外出游玩还是上班工作也要注意不要擦伤碰撞等。主要原因是生病后必须要服用药物。而体检的时候有大部分药物是影响体检结果的,多为显示不正常。

2.吃的最好自己做,喝的最好喝点白开水,主要原因是部分食物或饮品中含有激素等物质。

3.体检前几天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每当我们过度劳累或疲倦后心率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不正常。

4.体检是不要喝酒,吃熏腊食物及有激素等方面的饮料。

5.为确保体检能正常通过最好自己先去体检,没有问题呢注意保持好身体,如果适当的有点小问题是可以通过休息和调整来改善的。

说明:.既往病史指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等病史,本人应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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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4-02
教师招聘考试体检标准,合格要求: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具体体检情况,以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为准。
注意事项
1.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于体检当天准时到指定集中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2. 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8-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 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当日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检查。
4. 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5. 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佩戴各组抽签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资格。
6. 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7. 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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