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死!!作文不会写!!!600字以上

以《XX,我生活的好朋友》为题目,写一件你最喜欢的物品。先按照一定的顺序,抓住特点,写出你对它的喜爱之情。
只要作文,其他的不要,作文作文。。。

电脑自叙

我是一台普通的电脑,没有值得骄傲的家族徽号让我炫耀,可我并不为此而自卑。虽说不是贵族不是名牌,我身体上的每一个零件每个组成部分,可是我主人的好朋友,一位绝对称得上是专家的小伙子,在电脑城里拣中药那样逐一精心挑选出来,这样,就组成了优秀的我,一一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没有贵族血统的我也绝对是经得起考验。
由于我的主人是一位有着一头秀发叫采采的女孩子,于是不可避免的,我身上自然多一点缤纷的色彩,例如方方正正的脸上多了好些可爱的小猫HELLOKITTY或者是小狗SNOOPY贴纸,而身上也多了些五颜六色在黑夜里也能闪闪发光的荧光花花草草什么的。对于身上忽然多了很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我并没表示多大异议,因为第一,我没有发言权,第二,其实我还是蛮喜欢的,那套单调的制服,我早就穿腻了,可惜又没有洗换的。
还是说说我的新家吧,一个宽敞明亮的房子,既有淡淡的书香,也有很多漂亮可爱的娃娃摆设,开始的时候我过着一种悠哉游哉的生活,常常陪伴着动听的音乐,或者是清纯的孟庭苇或者是RICHARDCLAYDERMAN优美的钢琴曲,我的主人就是在这种美好的气氛中,用冰凉的小手敲打出很多文字,呜呜,我好为自己而自豪!因为那也有我的一份功劳呀!每晚,我还会和采采一起到网上去逛逛,看看热闹的网络世界,我发现采采最开心的时候,除了是写完一篇感觉很好的文字,就是在某个聊天室和她的好朋友聊天。那个时候,她的手指弹跳得特别轻快,喜悦正悄悄地从指尖流露出来,呵呵,那个时候,忽然,我也觉得我是一台幸福的电脑哦!
听说有个词叫好景不长,我终于还是有机会领会它的神髓了。正当我在过着一种大概叫做悠闲的生活时,一些不速之客出现了,呜呜,我的好日子也就跟我说BYEBYE啦!
“吞云吐雾的老爸”
首先是采采的老爸,他在某一天大驾光临,并且居高临下象一位首长那样对我做一番上下左右的检阅,然后坐下熟练地操作起来。哦,还好,原来是上网看股票行情,吓得我呀……看也就看吧,说到底他是采采的老爸,虽说他敲打键盘的时候一点也没有采采的温柔,可我还是非常乐意为他服务的。
咦,是什么东西入侵?不是黑客吧,居然可以通过我的高级防火墙?所有的检查工具马上自动运转起来,没有可疑迹象呀。哇,要命!是哪里着火啦?呛得我……再一看,原来是老爸在那里吞云吐雾!而采采精致的房间也一片烟雾弥漫。抗议抗议!呜呜,你怎么没反应!!
唉……我旁边那包红艳艳的“中华”上可是赫然写着“吸烟危害健康”的呀!听说二手烟民受的危害可是要比谁受的伤害都大。唉,命苦呀!采采,人类不是有个词叫寿终正寝了。呜呜,我想我也差不多了……
除了股市休息那两天,我一个礼拜得被老爸熏五天,他一上网就呛得我叫苦连天可又有口难言,看到得意之处他那夹着烟的手指头还轻轻的敲着电脑桌,烟灰也就如春天的落英纷纷扬扬往下飘……呜呜,我可怜的采采那可怜的房间。遇上他心情不好--九成是他买的那些股票跌了,也会出其不意地使劲往键盘上一拍--妈呀!难道我就不会疼的吗?
尽管采采在我的脸上贴了一条:“电脑室里,严禁抽烟”。老爸看了,也只是笑笑,烟照抽,网照上,五十年不变!算了,采采,我知道你心疼我,也知道你的难处,鱼与熊掌,唉,我明白。我这副身子架,为了你,顶不住也得顶。
更要命的是,每次当老爸有幸把视线从我脸上转移到那截已经烧得剩下一截长长的烟灰的时候,总是太晚了,所以他每次总是根据就近原则,眼疾手快,看见啥能用就用啥,一次用了采采摆在小音箱上的纯银小首饰盒,就是上面画着个古代仕女的那个;另一次更要命,他把采采最心爱的墨砚一一(听说是采采的青蛙王子送给她的,不过这纯属道听途说,无从稽考)当成烟灰缸了,还把那个雕刻有河塘,青蛙和蝌蚪的墨砚盛了满满的一墨砚烟头,采采回来看见了,心疼得一汪晶莹的泪珠在明亮的大眼睛里直打转,我真担心她会哇哇的哭起来,不过还好,老爸赶紧赔礼道歉,并且陪着笑脸说以后一定把烟灰缸也带进来,采采才破涕为笑。
烟灰缸事件的后遗症就是每逢采采的朋友来了,无不大惊小怪的惊呼:“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坏,学会了抽烟?”
要不就是满脸怀疑的试探性问:“你们爱写东西的人是不是因为要熬夜所以都得抽烟?”
最后采采在那个烟灰缸上贴了一条字条,上面写着“老爸专用,与采采无关!”
“爱筑四方城的老妈”
老妈一点也不老,是典型的家庭主妇,属于把全身心贡献给家的那种。也没别的嗜好,除了爱搓两下麻将。某天她在上海的妹妹,也就是采采的阿姨在电话里说,她现在在学上网,她发现原来在网上也能打麻将,隔着天南地北的两个人也可以在一起打,她劝姐姐,也就是老妈也学上网,到时他们就可以在网络上大战四方城了。
老妈就是这样对我产生了超乎一般的兴趣,真让我受宠若惊!!
自从老妈学会上网之后,我的身上,呜呜……不可避免的,自然是多了不少油盐酱醋的味道,真是“味道好极了”……
老妈在网上可谓英雌有用武之处了,平时和她打麻将,大都是家庭妇女,都要看着时间回去做饭,可是在网上就不同,什幺时候想打都随时有人奉陪,并且很多都是身怀绝技。棋逢对手常让老妈到了废寝忘餐的地步。
“老妈,我的胃在抗议了,你是不是还要他绝食呀?”老爸下班回来,走了进来。
“冰箱里有面包,呵呵,您就将就一顿半顿吧……”老妈虽然语言里是充满了歉意,可是眼睛却是毫不含糊地盯着我的脸,手指也在灵活地指挥着我的鼠标。
从此,采采和老爸就开始了有这顿没下顿的生涯,为此,老爸威胁说哪天要把鼠标给收起来,采采也在我脸上贴了一张这样的字条:“妈妈,我饿……”老妈才稍稍有点收敛。
某天下午,老妈和上海的阿姨还有两个深圳的正打得起劲,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从厨房里传出,正全情投入在四方城里的老妈懵懵然之间过了好大一会才猛地想起自己开了煤气炉在熬鸡汤!!当然一切都太迟了,不过还好,老妈损失的只是一个锅和一只鸡,而全家人损失的也之不过是少喝了一碗汤……
“恐怖大王小弟”
谢天谢地,好不容易终于熬过了一个痛苦的暑假!我最怕的日子就是放假,寒假暑期都让我不寒而栗。
因为采采的小弟,一个在寄宿学校读书的高中生回来了。那个混世魔王可怕之处是爱不懂装懂,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来到他姐姐,也就是采采的房间,打开我,当他发现我里面除了几个简单的游戏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就开始毫不客气的把我武装起来啦--直往我肚子里装游戏!还要全都是盗版的盗版!这家伙,简直是蓄意谋杀!就算我有再好的免疫系统,也挨不住这一个劲往身上打的各种细菌病毒呀!也不会先杀杀病毒!我只好一次又一次地死机,目的也只是要提醒他,喂,我已经满目疮痍了,麻烦你高抬贵手,给杀杀毒,还有就是少装一两个那些破游戏……别弄得我遍体鳞伤,百孔千疮!在我清晰的记忆中,我三次的大病,包括一次是把采采存在C盘里的全部东西--那些动人的故事和美文全都付诸一旦,全都是拜他所赐。那次以后,他是不再装那些盗版游戏了,因为他已经把目标转移到玩“泥”--MUD了。
除了玩游戏,他最大的兴趣就是在聊天室跟女孩子聊天。而且还是在英语聊天室,一聊就是通宵达旦。于是在凌晨两三点,断断续续的,我还可以听到这样的对话:“姐,醒醒,姐,欣赏英语怎么拼?快点醒过来救命,姐……”
……
“姐,仰慕怎么说?姐……”
……
我唯一一次目睹他们姐弟俩打架--当然是闹着玩的那种,就是在某个凌晨时分当弟弟把姐姐弄醒之后,采采索性起来要把弟弟赶走,于是混战开始,娃娃,书,杂志满天飞,最后终于姐姐被弟弟背出去扔在沙发上,然后他冲进来把门一个反锁……呜呜,可怜的采采连大本营都被霸占了,那个晚上居然要在客厅里睡觉!
第二天,采采重夺阵地,把鼠标藏起来,把门一锁,再在房门上贴了一条:私人重地,谢绝拜访!
可以想象,这种情况只是短暂的……
甜酸苦辣,这就是我--一台普通人家的普通电脑的经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17
书,我生活的好朋友
西光小学四年级三班 刘格致
我和书是朋友,一本书常常让我开怀大笑,让我和书中的人物一起喜怒哀乐。一旦看到一本喜欢的书,我就会爱不释手,一口气看完。
我三四岁的时候就与书结为好友。每天晚上我会缠着妈妈给我念童话听。渐渐地,童话成为了我的伙伴。我经常进入童话世界,成为它们中的一员。当大灰狼落入陷阱是我感到胜利的喜悦,却又为它没有变成好人而感到可惜。当看到那只不捉老鼠的猫学会劳动时我由衷地为它感到高兴。从那时起,我感受到书中藏着多么精彩的世界。
上了小学,童话已经不能满足我的要求了,我开始读小说。肖定丽阿姨笔下的唐豆虽然是个马大哈,爱臭美,爱幻想,但十分可爱,纯真。杨红樱阿姨写的《马小跳系列》让我认识了四个调皮捣蛋的男孩,他们生活十分快乐,团结友爱,齐心协力,互相帮助。李志伟叔叔笔下的校园系列让我看到了身边同学的影子。警官谢鑫叔叔写的校园探案小说,从蛛丝马迹中抽丝剥茧,悬念重重,引人入胜……
现在我的生活中离不开书,比看电视,玩电脑还重要。在书中我喜欢和法布尔一起沉浸在昆虫世界;喜欢和黑柳彻子一起讨论孩子的生活;喜欢和小海蒂一起欣赏美丽的阿尔卑斯山;喜欢和鲁宾逊一起冒险……我也从书中积累了好词佳句,竟然梦想着长大了也大展文笔,写出一本好书。
现在我的书柜里满满三层书,种类很多。读书可以给人启迪,可以给人智慧。书是我的好朋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17
是随便的吗?
春天的雨,绵绵潇潇,丝丝的春雨是人们的最爱。雨水顺着树枝尖滴下来,变成了一串串水灵灵的音符。地面也湿润了许多,散发出了一股沁人心脾的芬芳气息。可怜的被严冬困住的麦子得到了救星,所以它不顾一切的在春雨的呵护下尽情地生长。那闪烁着微小光点的小雨珠,丝丝可见。风儿吹过,犹如少女奔跑的秀发,飞飞扬扬,飘洒自如,犹如悬空挂下的丝帘,笼罩着七色的梦。春雨给世界增加了美感,给人们增加了活力。
夏日的雨,迅速而猛烈,雨过天清,它像一只有魔力的手,轻轻拨动着我的心弦,让我的脑海里充满了美妙的音符。雨珠一颗一颗,一串一串,在早晨的阳光中闪着晶莹的光。芒果树在雨中微笑着,雨水冲洗过后,它们显得格外的绿,格外的美。一滴大大的水珠落在草叶尖上,“哧溜”一下,调皮地躲到草丛中不见了。
秋天的雨,清凉纯净,滋润着沉甸甸的希望。静静的早晨,沙沙的雨声听起来是多么悦耳,是人的心情也跟着变得明亮起来了。
冬天的雨,冰冷舒适。小草也等不及地从冰冷的土里探出头来,像一个鼻子冻得通红的小孩子,摊开手掌,和雨亲吻,银铃似的笑声在空寂的原野格外的动人。几天冬雨下来,漫山一片生气,田野绿意盎然,使人怀疑春天已来。是冬雨催醒了人们“沉睡”的心灵

四季的雨——绵绵、迅猛、纯净、舒适,这个世界因为你而精彩,我爱你,四季的雨!
第3个回答  2010-12-17
新华字典,我生活上的好朋友。它是我作文上的小助手。
第4个回答  2010-12-17
自己去电脑里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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