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公司应赔偿吗?

年龄63在公司工作15年以上,从事门卫和物业方面工作,周末突发脑溢血,这种情况能找公司赔偿吗?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已经年满63岁,不具有法定劳动者主体资格,与物业公司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规。双方是劳务关系,权利与义务按劳务关系的规定办理。
当事人周末突发脑溢血,物业公司不存在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引导按照因病,按聘用合同的约定办理。
另外,即使是劳动关系,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才能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也是按照因病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川高法民一〔2016〕1号
18.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16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最终导致的后果不同,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也不同,主要看后果如何,分以下两种情况。
1、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治愈的,该职工仅仅是正常上班,公司没有安排加班等情况的,因为脑溢血一般属于员工自身疾病,不属于事故伤害,职工出院后报职工医疗保险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职工医疗保险,该医疗保险报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2、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这里也分两种情况:(1)送医院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按工伤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送医院抢救48小时后死亡的,这种情况正常情况下不能认定工伤,如果公司有过错,可以要求公司损害赔偿。公司无过错的,职工家属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非因工死亡待遇。
还有就是该劳动者年龄已经超过60岁,是否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很关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1-04
如果是雇佣合同关系,雇员工作期间发生脑溢血并不属于因为工作导致的人身伤害,不需要赔偿。
如果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经过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生前供养亲属每人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30%发个抚恤金(配偶和孤寡老人提高10%,合计不超过本人工资) 。
如果是劳动关系,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经过抢救48小时之外死亡或者健在的,按照因病待遇处理,治疗费用按当地医疗保险规定报销,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
如果你所说的“雇主”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是经过合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员工是年满16岁、男不满60岁、女不满60岁的劳动者,双方属于劳动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7-04
想知道楼主最后怎么解决的,遇到相同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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