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1-27
如果确诊为眼眶骨折并有影像片支持,
不管是眼眶的什么部位,不管骨折端有没有错位,
都可以依照轻伤标准 第九条 眼损伤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评定为轻伤。
如果确切眼眶骨折了,重新鉴定依然还是轻伤;
法医盯着眼眶骨折下轻微伤的结论那才是睁眼说瞎话。
补充:眼眶没骨折,那就是局部损伤影响面容了,
凡是3个月后损伤遗留增生性、挛缩性或凹陷性瘢痕或明显的色素改变造成面容一定程度影响的,的确是属于边缘问题,可以是轻伤也可以是轻微伤,你有重新鉴定的必要。
一般3米距离肉眼可辩的外形异常,就算影响面容了,可评定为轻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01
您要求重新鉴定,但鉴定结果不确定,如果再次鉴定结果是轻微伤,那么就可以推翻原鉴定。
第3个回答 2010-12-02
轻伤的标准为
“第九条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如果你确定没以上情况的话,那么就可以去申请重新鉴定。
骨裂就是骨折,没必要去搞重新鉴定。已经是轻伤了,对方不愿意调解的话,对你是不利的,只能去法院了。会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