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诉讼离婚,要求要孩子的抚养权,要孩子的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女朋友和我那时候不合,和我家里人全都闹的厉害,但是因为发生意外怀孕,她要求结婚,我想即使不合现在分手好像对她也不公平,..我们家穷,她父母也不同意结婚,她脾气不好我父母也不同意结婚,我看出她真正的脾气了也不同意结婚,可是她执意要结婚,并持刀恐吓不结婚她也不想活了,后来婚是结了,可是天天闹,一天闹八次,我家里穷,我就忍着,家里没房,就算有房妻子和我爸闹那么厉害也不会住我这边,我发现在她家里她越来越可恶了,,,一天闹八遍,喜怒无常,因为在她娘家门上,我只能忍受,回回她父母还拿我开刀,我我忍无可忍实在不想活了,可是想我爸都61了,无依无靠,老母亲也没了,养活我不容易,断绝了这个念头,最后一次她闹哄,让我抱着只有五个月大的女儿滚...我实在忍受不了,要抱着闺女走,可是她给她爸妈打电话又从我手里把孩子要回去了,父亲说"你先回家,回来再说吧",...我爸说她让你滚,你就别回去了,他们家人是人,咱家人就不是人了,穷怎么了,她那样的倒贴我还不想要呢!我心里只是想,我也受够了,有孩子了能不离就不离吧,但是我决定我再也不受她们的气了,娘家门上的人谁规定不能讲道理了?谁规定就必须受气?她们不转变态度我这回不回去了,不然以后就更变本加厉了....我把烦恼抛在脑后觉得当务之急是挣钱,不管是和是分,挣钱的选择是正确的,谁知道三个月当中她总是催着我离婚,说孩子现在没出哺乳期,抚养权肯定是她的,并要求我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我不同意也不离,我拿来的钱?都是村里人,一个月挣多少,还让不让人活了,再说了,我交抚养费,孩子她养活,还不允许我见孩子,她肯定不教孩子好呀!我出抚养费到时候孩子还可能会恨我,我图个什么啊?她就总骚扰我,叫我去她那边说离婚的事,我爸说她是嫁到咱家的媳妇,凭什么上她那去???她就是穷搅和,要真离婚她就带着她爸妈上咱家了,别理她,安心工作,.....
今天,法院的传票来了,我家里打电话说上面写着你这不好那不好...还说你在月子里打她!
我擦!!!!谁他吗在月子里打她了?就这么写诉讼呀?打她的事是有,那时候有孩子了我说多挣点钱,就去干钢筋工了,再苦再累咱不怕,可是在家里可得让休息啊,天天闹哄闹哄,那天大晚上睡觉了,我迷迷糊糊感觉后背火辣辣的生疼,我趴着睡的,半睁眼看她坐在床上忍着说说"别闹了啊,你爸妈还在那屋睡觉了,有什么事先睡觉,明天再说,"我实在太累太困了,就又开始睡,她又挠了我一下,我忍着火说"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啊"她又挠了我一下,我说你再挠我一下试试,她又挠了一下,我坐起来给了她一耳光!我说"你疯啦!"她爬起来把小孩一扑拉就跑出去了,我一看小孩脸朝下憋死怎么办,就赶快把孩子正过来,拍了几下让她不哭了跑了出去,怕她做傻事跳河,就往河的方向跑去,大半夜里黑灯瞎火,我仔细观察在河边,感觉她应该是没有跳河就觉得自己跑反了,又跑了回去,过她家门的时候我寻思她闺女跑出去了,她家里怎么还大门紧闭没人出来找呢?就去推门,一推才知道,门被插上了........
这就是我打她的经过,还就打过这一次被她写这了....!!!哦,那时候孩子都四个月了,她居然说我月子里打她!!!!!我只是让大家更清楚的了解实情,作出正确的判断,
她现在要离婚,孩子八个月,她要我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不同意离婚,或者离婚我要抚养权,我不去跟她要抚养费,没能力养活就别要抚养权嘛!到时候给孩子整出来个干爹在虐待孩子,;我一辈子不娶了!!看谁虐待?财产方面我和她结婚后挣的钱她全拿着呢,她跟我说她花了,我什么都不要,我就是不想做冤大头!!!请大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跪谢!!!!
补充:我现在想知道的是,现在这个社会办什么事都讲究个托人,女方的亲戚有很多在企事业单位,肯定会在法院托人!法院会不会偏袒她那边??会不会依法行事,公平公正呢??求解!我比较担心这个,家里穷,拖不到人.........她大舅在我们县法院有同学。。。这层关系。。。还会有公平公正吗?如果判决不合理,法院交到执行庭强制执行该怎么办??

稳定情绪,积极应诉。
起诉离婚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在夫妻关系中,如果婚姻发生危机,一方要求离婚,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另一方只有积极应对。面对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寻找对自己有利的相关条件,准备充分有力的书面答辩。

【最高院关于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意见》规定了判定抚养权归属的三种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2】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双方都有意愿让子女跟随自己的,可以考虑优先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子女抚养费问题。
【1】必须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未成年子女属于无独立行为能力人,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受教育权”等规定的法律原则以及《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2】抚养费支付方式及额度。
具体的支付方式双方协商,一般采取定期支付,如果有条件,可以一次性支付。支付额度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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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9
拖着不让离吧。她一个人说的话并不可信的。现在你最重要的就是拖着,不要把她激怒了,好歹你也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怎么能光要你的抚养费却不要你见孩子呢,这也太不讲理了吧!为了孩子的教育,我建议还是由你来抚养孩子哦,有个这样胡搅蛮缠的母亲,保不齐以后孩子会变成什么样呢!你的首要任务是多挣钱,你也可以为了孩子再婚的,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她怎么找你闹你也别接招,抽时间去看看孩子。
第2个回答  2010-11-29
四楼的朋友谢谢你,你说的我已经想到了,我们家里人都想到了,孩子由她来抚养,那孩子以后的性格是随我还是随她?随我会不会跟她生活感觉很痛苦?随我她性格随女方,那我是不是能把孩子的性格变的温顺了?这些都是以后要考虑的,先不想....
我现在想问的是,现在这个社会办什么事都讲究个托人,女方的亲戚有很多在企事业单位,会不会在法院托人??法院会不会偏袒她那边??会不会依法行事,公平公正呢??求解!我比较担心这个,家里穷,拖不到人.........
也谢谢三楼,你说的法律条文让我有些希望,我摘了点对我有利的:

父母离婚后,子女应由哪方抚养?哪些情况下可享有优先权?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可以看出,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我们国家对哺乳期的规定一般为一年,如果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 延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

要求。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可予优先考虑:其中第三条:(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可予优先考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大家跟说一下,打官司对方托人法院会不会偏袒呢?还会不会公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1-29
积极应诉,这个东西光靠她写的是没有用的,呵呵。
不过你要找律师帮忙,因为律师可以告诉你怎么去收集证据,怎么去反驳人家,偶尔打过一次人家很正常的,虽然不对,但是不至于变成家庭暴力,别担心。
孩子的抚养权你也可以争取啊,孩子的抚养费要看当地的生活水平的,一人一半。
第4个回答  2010-11-30
因为孩子太小,主要是考虑孩子将来的生活问题,所以得找个律师把你们俩儿的实际情况说一下,律师可以就你的情况给予一些法律上的见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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