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里面有这两条:
第二十七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得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一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根据本劳动合同剩余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劳动合同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这个意思是说我提前30天交辞职申请就不用交违约金,不然就要交是吗?
我现在在事业单位,如果想去外企,怎么辞职好呢?直说吗?
谢谢大家了!
我到是北京户口没有让他们帮我弄户口,合同也是一年一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