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我爸妈的名字,我的户口可以落到这个房子上吗?

我爸妈说他们户口不签过来了,还是放乡下,只把我的户口落下来,不知道这样可以么?我不想把我名字写到房产证上去,也就是说房产证没有我的名字,我想把户口迁到房子下,这样可以吗?就是不知道要怎么办?手续复杂吗?

1、父母户口在该房产证,是可以落户的,如果父母户口不在该房产证,那么通常是无法落户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扩展资料:

房产证落户办理:

1、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落户,申请人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找开发商咨询吧,准备买房。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3、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4、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6、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系统,便落户成功。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父母户口如果在该房产证,是可以落户的,如果父母户口不在该房产证,那么通常是无法落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第2个回答  2010-12-23
可以的,如果你爹妈同意,到产权局办理“增加共有人”就行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23
可以的,是直系亲属都可以,只要征求房产权的主人同意
第4个回答  2010-12-25
房产证是你媳妇的名字,那么房子上的户口上户主是谁?

你的户口是否在这套房子上

如果你是户主的话,那你父母的户口完全可以落户过来

你媳妇是户主的话,麻烦点,不过最终结果也可以落户过来,不难得

直接到辖区派出所户籍室去问就可以,基本上办理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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