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案例题-求答案

事件简介:
刘某为某纺织厂女工,2005年5月10日开始企业批准了70天的产假。2005年7月18日,刘某休完产假回厂上班,发现岗位已经被别人顶替。于是又口头请假回家休息了10天。2005年8月25日,厂里以谢某无故旷工为由,对谢某做出了出除名决定。
请问,企业这样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妇女产假期间不得辞退,应保留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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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4-21
正确,国家规定是在产假内不得辞职,过了这个期限按正常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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