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是广东阳江的户口,在广东中山买了大概1年的社保,今年52周岁,等到她55岁退休年龄的时候,如果在中山补交满15年社保,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吗?那是按户口所在地的标准还是按中山市的标准来领取养老金的?(这是我最想搞清楚的,因为家乡的社保缴纳基数比中山低,所以领取的养老金当然也比中山的要低,我们不希望交高的社保,领取低的养老金,这样不划算),另外一点,我妈将来是打算回家乡养老的,不在中山居住的。
在所有城市,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均不够年限,那一次性补足规定年限的基本养老与基本医疗之后,是按缴纳所在城市标准发放最低基本养老金,执行缴纳所在城市医疗保险标准吗?
追答按户口所在地
追问照这样说,按户口所在地,那不是很亏吗?比如:很多人在大城市工作,购买了当地的社保,由于没有转移户口,那退休之后只能按家乡的标准来领取养老金,那不是亏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