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公证的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父亲已经80多岁,再婚后和后妻生活了8、9年,女方无任何财产及收入来源。我父亲想立遗嘱,在去世后所有财产归4个儿女所有。但要进行遗嘱公证的话, 就需要提供他本人的户口,身份证,房产证。但这些都被后妻藏起来了,拒不交出。
请问
1、这样是否就不能进行公证?
2、如所立遗嘱不经过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时需要哪些人在场?
3、如立遗嘱时,后妻不在场,此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避免以后的财产纷争?

有法律效力。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扩展资料

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 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公证遗嘱需要经公证机关办理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方式的遗嘱并非必须要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遗嘱的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订立方式符合《继承法》相关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你的情况有所不同,现在还是婚姻期间,作为后母的对婚姻期间的财产有处理权,对于你父亲的婚期财产可以做公证,可以书面或者口头遗嘱,都有法律效力。
1.可以不公证
2.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根据不同的情况,找几个证明人,一般原则上说的人越多越好了。
3.对于婚前财产,后母不在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婚姻共同财产不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8-25
是个人意思的真实表达,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与之相比公证后的遗嘱更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同时有两份遗嘱,一份未公证,一份公证,则公证过的具有较高效力,法院会采用此份公证的。
第4个回答  2007-06-14
1。要去公证,应该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和相关财产所有权证件,否则公证处无法公证。 但这些证件都可以补办。

2。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都是法律允许的遗嘱形式,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不同的遗嘱有不同的要求,自书遗嘱自书写即可,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

3。不必后妻在场,不放心又不能做公证遗嘱,可以找律师具体分析如何操作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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