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如果一个律师在主观上并没有做伪证的故意,但其在收集证人证言的时候是一个人对证人做的笔录,而且并不是在证人的家中做的而是在被告人姐姐的家里完成的.事后该律师对证人说如果有人问起关于录笔录的地点及是否是两人时就说是俩人录的笔录并且是在证人家进行的,请问这律师算是做伪证了吗? 是被告人说的自己说的在案发当天他和证人在打扑克,而不是该律师自己捏造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