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买了房子价值30万,使用权是70年,那70年后这套房子是否还是我的,还是国家收回?如果国家收回那我不是又要买房子?那这30万不是就相当于给国家了是吗?高手解答!
房屋使用权70年后房屋还是持有人的,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
房屋所附着的土地的出让年限是70年,由此房屋相对应的年限也就成了70年了。房屋和土地在法律上是相对分离的两个概念,房屋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购买人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的。
所以说,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毋庸置疑还是属于持有人的。只不过到期之后会存在土地使用权延期的问题,物权法规定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
以房屋产权是否到期为界限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如持有人房屋产权没到期,国家要征用的话必须赔偿包括土地部分、房屋部分在内的双份赔偿金;而如持有人房屋产权到期了,国家在征用的时候不对土地部分进行赔偿,而仅仅只会对房屋部分进行拆迁赔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属于谁?土地归国家房子归你
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我们城市里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只是国家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则需要向国家交一笔土地出让金,而居民用地的最长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产权便是从这里来的。刚才我们说了,房子的产权是物权,是永久的权利,而土地则是使用权,只有70年的权利,那问题就来了,70年之后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家尚没有作出明确的法令,有种说法是到期后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但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规定。最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50年左右才到期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因此大家不必过于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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