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自诉案件吗?我不起诉我丈夫,法院还会追究吗?如果上法院,他的律师辩护他和那个女人是通奸,姘居,法院会认为成立吗?
我们结婚十年了。有两个孩子,2008年才领的结婚证。我生完孩子后就一直愿意过夫妻生活,也就是性冷淡。他如果以这个作为他犯重婚罪的原因。法院会怎样认定,我们分居已经一年半了。求知道的朋友快快帮忙。
请问怎样法院会认为是属于通奸,姘居,而不涉嫌重婚。
还有我们结婚以来都没有存款,房子是他家里的祖宅。我们有两个儿子。这样就算他是存在过错的一方,我也分不过什么啊,最后也得不到多少钱。
补充回答:
1、请问怎样法院会认为是属于通奸,姘居,而不涉嫌重婚:法院认定涉嫌重婚,需要有可以确认的充分、确实的证据证明他们确实是【以夫妻名义在外同居】,没有这样的证据就不能认定重婚,只是通奸或姘居。
2、没有共同财产,当然无法分到什么。但现在没有财产不代表他以后没有,一旦他找工资,法院判了孩子的抚养费,可以直接划扣他工资的一部分。
这样一个男人,身无分文,不管孩子不顾妻子,搞外遇,还不离开还指望靠他让你们娘三得到幸福?
你的意思就是他家里的祖宅我是没有资格分的是吗?
还有通奸 姘居就是说他们就算有了 孩子。法院也不会认为他们涉嫌重婚?
那请问他们以老公老婆相称算不算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我找到他们租住的地方,问房东他们搬来的时候是不是说夫妻居住。房东说他们也没有说是夫妻,请问这样法院的情况法院会怎么认定?
补充回答:
1、“你的意思就是他家里的祖宅我是没有资格分的是吗?”:如果祖宅在你们结婚后将房产证或宅基地证变更到你老公名下,你才有权分;如果还在他父母名下,那是他父母的财产,与你、与他都没有关系,所以你分不到。
2、”还有通奸 姘居就是说他们就算有了 孩子。法院也不会认为他们涉嫌重婚?“:是。想让法院认定他们重婚,必须有能证明他们又领了结婚证、或者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相关证据才行。
3、”那请问他们以老公老婆相称算不算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司法实践中,认定【以夫妻名义同居】,一是他们相互以老公老婆相称,二是周围邻居、亲友、居委会或村委会或房东知道或以为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如果你想起诉他们重婚,可以试试从这两方面找证据。他们以老公老婆相称,你有录音证据还是有书面字据、他们承认、有人听到过的人证?
4、房东没听到他们自己对房东说是夫妻,你可以从他们的亲友、同事等处找找证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