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是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确切说是专升本。早在去年就与公司签了4联单(就业协议书),当时约定试用期2400,转正3000。今天要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时候,工资变成了1680/2100。。。是原来的70%!!我当时就问为什么这样签,人事给我的回答是,他们公司就是这样签的,但是工资还是按照2400/3000发,如果按现在合同上70%算的话,就是我的加班工资肯定是少了,至于加金问题他们承诺是2400为基础。其余没有任何的问题。看上去是没什么,但是空口无凭,而且合同上也没有写明为什么要算70%请问这样做是否合法???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更改合同。
那么问题来了,有关应届毕业生的!!
1.如果我不签,也就是违约,放弃这份工作,我这种违约属于按4联单上协定缴纳2000违约金,还是按新签的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我还没签)?
2.我能否向学校重新申请4联单,重新找单位签新的4联单合同,再重新拿报到证?我能否认为是以 未找到工作未签4联单 的应届毕业生身份重新找工作,而不是参与过工作的身份?
3.如果问题2不成立,我重新找工作,报到证是否无效?是否无法评定干部身份?
4.关于职称评定是否一定要工作满一年?如果不满一年跳槽或者是换行,是不是重新开始计算一年?另外是否需要4联单和报到证?
急求专业人士解答!!万分感谢!
补充一个情况,我与公司签订过培训合约,7月11号开始进行培训,在培训期内违约需交付5000的违约金。我想问:
1.现在我还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开始进行培训,那是否要交这5000?
2.7月11日属于劳动合同生效的第一天,上午开始正式的培训(当然我还没有签这份合同),是否意味着,只要我不去参加培训就可以认定我没有接受他们的培训,也就与5000的违约金没有挂钩?
我刚才打电话去问过劳动保障局的电话,他们说由于我还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是一个以学生的身份签了就业协议书,还不能得到劳动法的保护。但是劳动合同上的工资1680/2100与我就业协议书上的2400/3000有差异,请问如果我不签劳动合同,可否认定为甲方不履行就业协议书上的协议,我无需缴纳违约金?谢谢!
追答您无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