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现任老公从2009年12月开始谈恋爱, 今年6月1号拿的结婚证,男方家庭有拿一起9200的定婚钱,但未买首饰等。但因性格不好,结常吵闹,而且男方也动手打人, 不只一次两次了,拿结婚证之前,我跟他引过产,当时己经5个月,后面跟着又做了一次输卵管切除术。在家里,吵架的时候,男方经常摔东西,不管是他买的还是我自己上班的工资买的,他都摔了。我是乡下户口, 结婚的时候户口己经迁过来了,(现在农村户口迁往市里很容易,但是城市户口要迁回农村很难)但是因为他们那个地方快要征收了, 征收的话每个户口可以拿40万征收金。现在男方要求离婚,请问如果离婚的话,女方可以索要赔偿吗,可以索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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