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被告履行过户义务,被告拒不履行,于是我申请了强制执行
我先到办案的法官那里领了两张申请执行的表格,一份由办案法官盖了章,另一份要写的文字很多,两份表格填写完后,我到执行庭递交了这两份表格,强制执行的钱也交过了。
等了半个月了,我打电话到法院问到是一个周姓执行法官帮我办理执行,他说执行书他都下了,他要到房地局去下。我问是等他的电话通知吗,他说是的。
问题是,现在又过了大半个月,没有电话通知我,
1 申请强制执行,办理执行的法官要亲自跑到房地局?那他去房地局都会办哪些手续?递交什么东西,递交给谁?
2 如果是到房地局去一趟,应该不费什么时间,执行的法官应该办理过无数这样的强制执行,应该和当地的房地局很熟了,这中间有什么周折。
3 我的案件已经判决,是普通的强制执行,我知道强制执行有个期限大概六个月,那六个要是过了,强制执行就消失了?不会六个月内执行法官都没有和房地局有任何联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