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申请了强制执行,请强制执行具体细节是怎么执行的

法院判决被告履行过户义务,被告拒不履行,于是我申请了强制执行
我先到办案的法官那里领了两张申请执行的表格,一份由办案法官盖了章,另一份要写的文字很多,两份表格填写完后,我到执行庭递交了这两份表格,强制执行的钱也交过了。
等了半个月了,我打电话到法院问到是一个周姓执行法官帮我办理执行,他说执行书他都下了,他要到房地局去下。我问是等他的电话通知吗,他说是的。
问题是,现在又过了大半个月,没有电话通知我,
1 申请强制执行,办理执行的法官要亲自跑到房地局?那他去房地局都会办哪些手续?递交什么东西,递交给谁?
2 如果是到房地局去一趟,应该不费什么时间,执行的法官应该办理过无数这样的强制执行,应该和当地的房地局很熟了,这中间有什么周折。
3 我的案件已经判决,是普通的强制执行,我知道强制执行有个期限大概六个月,那六个要是过了,强制执行就消失了?不会六个月内执行法官都没有和房地局有任何联系吧

第1个回答  2018-09-13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件具有确立和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可以将人民法院的判决交由当地房屋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

房屋委员会和被执行人不合作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房屋委员会发出一份协助通知书,协助他们把物业转到其名下。

第二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491条,同意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没有拍卖、变卖,直接价格被执行人的财产偿还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剩余债务。

第492条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被拍卖或出售,同意的人申请执行和不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定价的属性后,交付给人申请执行偿还债务或申请执行的人管理;申请人拒绝接受或者管理的,应当返还被执行人。

第493条拍卖结束或订单支付的债务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时,在拍卖会上出售或偿还债务的订单送达买方或债权人。

第502条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权证、商标证、车船证等转让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51条的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判决房子过户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清偿顺序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参考链接:判决房子过户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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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8-22

不一定是办理执行的法官亲自去。你所交的材料,法院的强制执行决定书,通知房管局强制执行决定书。另外这是交给房管局领导。法院觉得应该执行的话,被执行人,案外人没有提出异议。(法院执行前,要通知对方的)。法院在6个月内,不执行,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只要你申请了,法院没有裁定终止执行,终结执行,就没有失效。

资料拓展: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资料参考:

百度百科_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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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7-11
你好:
1 申请强制执行,办理执行的法官要亲自跑到房地局?那他去房地局都会办哪些手续?递交什么东西,递交给谁?
不一定是他亲自去。你所交的材料,法院的强制执行决定书,通知房管局强制执行决定书。交给房管局领导。

2 如果是到房地局去一趟,应该不费什么时间,执行的法官应该办理过无数这样的强制执行,应该和当地的房地局很熟了,这中间有什么周折。
是的。法院觉得应该执行的话,被执行人,案外人没有提出异议。(法院执行前,要通知对方的)。也有可能,法官任务多。其中味道儿,说不透。

3 我的案件已经判决,是普通的强制执行,我知道强制执行有个期限大概六个月,那六个要是过了,强制执行就消失了?不会六个月内执行法官都没有和房地局有任何联系吧
那不是,法院在6个月内,不执行,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只要你申请了,法院没有裁定终止执行,终结执行,就没有失效。不会的,法官一定会与房管局联系的,他还要做记录,那是他的工作职责。不然,他就说不清,玩忽职守,后果严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8-05

    强制执行的具体细节如下:

    1.物权公示原则要求,要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仅仅基于交付而取得对实物的占有还不够,还要求至产权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手续。在给付判决中,义务人的法律义务不仅仅是将作为判决标的物的房屋交付权利人,还应当向权利人提供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材料和手续,包括为一定的行为,如共同到房产部门签字办理。实际上房屋给付的判决包含了房产交付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两项义务,两项义务构成一个完整的权利转让,缺一不可,因此不能认为后一项义务是前一项义务的附随义务。

    2、在房屋给付判决或调解中权利人在义务人拒绝配合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下,是当事人直接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还是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房屋登记部门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办理呢?各地房产部门和人民法院做法不一,有的地方的房管部门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将房屋过户,笔者倾向于由房屋登记部门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办理。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这是人民法院就办理产权过户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明文规定。如果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将房屋过户至权利人名下,则该条规定就无从适用。而且与当事人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比,由人民法院向有权机关发出协助执行手续的过户方式,更能体现诉讼、执行效率和法律效果。

第5个回答  2018-08-2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中止执行的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第5项规定作出裁定,包括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5种情形。如果你申请强制执行已经立案,法院依法应在6个月内执行结案。
强制执行内容,如果你们是房屋买卖合同,你已支付款项,然后申请的强制执行。具体要看协调的结果,可能会有多种选择。如果对方放弃房子或者赞同把房子过户给你,那你是可以依照判决书取得过户的如果结果是对方偿还你钱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补偿你的利息和增值损失,也是可以的如果对方要拍卖房屋,以拍卖所得偿还对你的欠款,也是可以的。
由于房屋买卖时一个邀约合同,你付款时你履行了你的合同义务,对方可以违约,但要赔付违约金。但最后的结果你并不一定是拿到房子。

拓展资料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参考资料:房产过户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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