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迁证/迁移证到底由哪一方提供?

我徐闻人,在广州读大学时户口迁移到学校来了。毕业后在广州工作,所以户籍挂靠在南方人才市场那里(实际上现在户口所在地是属于广州越秀区)。
工作3年后,我想回徐闻,想把户口迁移回徐闻。
人才市场要我出具准迁证明才可以把户口调出寄回徐闻。

但是现在徐闻公安局说准迁证不是他们出去的,要我去户口所在地(越秀区)公安局开具;我又去越秀区公安局,越秀区公安局却也说不是他们出具的,应该由徐闻公安局出具。

现在两个公安局都在互相扯不愿出准迁证,我都不知道怎么办!?

PS:这种情况到底是准迁证还是迁移证啊?
我查了很多资料,基本明白是应该有接收地来开。但现在是接收地不开!

准迁证是由户口迁入地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就是允许你迁入本地的证明;准迁证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迁入地存查,三联迁出地存查。迁移证是你带着准迁证的迁出地存查联,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的户口迁出证明,叫做迁移证。拿着准迁证迁入地存查联和迁移证就可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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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30
拿着你们家的户口页,单位开的未婚未育证明、南方人才市场派出所的现实表现证明去居委会开要迁移的单子,拿着单子去去你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迁移证。最好你先去居委会再问问看还需要别的文件不,一次性弄清。
第2个回答  2011-07-28
应该是接收地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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