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徐闻人,在广州读大学时户口迁移到学校来了。毕业后在广州工作,所以户籍挂靠在南方人才市场那里(实际上现在户口所在地是属于广州越秀区)。
工作3年后,我想回徐闻,想把户口迁移回徐闻。
人才市场要我出具准迁证明才可以把户口调出寄回徐闻。
但是现在徐闻公安局说准迁证不是他们出去的,要我去户口所在地(越秀区)公安局开具;我又去越秀区公安局,越秀区公安局却也说不是他们出具的,应该由徐闻公安局出具。
现在两个公安局都在互相扯不愿出准迁证,我都不知道怎么办!?
PS:这种情况到底是准迁证还是迁移证啊?
我查了很多资料,基本明白是应该有接收地来开。但现在是接收地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