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成都一家私人企业上班,现在已经转正。公司老板不买保险(说什么要等到员工转正半年以后,稳定的人员才可以考虑买)所以也没有什么折现一说,让他跟员工签合同他也不签,行政经理问他为什么他说签了的话就要开始给员工买社保。所以一直没有签。
我想请问一下相关专业人士,这种情况我们员工应该怎么办啊?如果我现在离职的话应该怎么维权呢?如果是他把我们员工开除的话我们又应该怎么维权?
如果是合法用人单位不交社会保险,违反了社会保险法与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已的法定权益,也可以向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征收的部门投诉。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还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公司不给员工买保险、办理社保,是违反劳动法的,但不属于违法用工。
这种情况,如果员工想要待在企业的,必须保留好自己的用工记录,工资卡等,作为证据证明自己在这个公司待的年限,等到哪天你不想干了,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补缴所有社保;
另外劳动法也对这种情况做了规定,如果单位出现这种情况,员工任何时候都可以辞职;
要求单位参保,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可以到劳动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