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居住权包括哪些?

某村民在“上无片瓦,县无寸土”(也就是没有申请过宅基地建设过房屋;没有分配过承包地)的情况下,现未经批准,在集体的废弃地上建房居住或用于木工生产(家庭式),请问,这样的房屋应不应该拆除?如果拆除了,他们没有生活来源怎么办?

  公民的居住权包括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22
没有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其实包含在所有权当中,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大权能。居住权类似于占有、使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