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向您请教关于夫妻离婚的问题。是我姐姐跟我姐夫,姐夫有了外遇,现在要求跟我姐姐离婚。

他们认识8年多了!现在提出要离婚,我想帮姐姐维护自己的权利!其实 我们都支持他们离婚,夫妻既然有了这道裂痕就很难再破镜重圆!现在的问题是离婚前如何争取财产分配.我姐夫有一些房产,可是没有一套是写到我姐名字的,都是婚后的。如何争取?还有他跟别人合伙开的小厂也是婚后的,还有一辆车。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证明这些房产是我姐夫的?好让我姐得到该得的赔偿?我们该怎么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你们要证明这些财产是婚后取得,一般根据房产证取得的时间,车辆登记时间,并不是根据只有一方名字就是个人财产,现在该做的是好好收集下这些东西取得的时间。

纵横法律网 王森武律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07
这个没啥纠结的,专业律师能做到,肯定能分到财产
第2个回答  2011-05-07
不需要,只要是婚后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追问

您好!他们现在分居已经有半年之久了,法律会判婚姻解除吗?如果是,那我姐的权利如何维护呢?如果我们要请律师打官司,大概的费用是多少?非常感谢啊!

第3个回答  2011-05-07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

婚姻有风险、结离须谨慎
第4个回答  2011-05-10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需要证明双方没有婚后财产归属,房产是在婚后购买即可。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