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吗

民事诉讼法

  发回重审的案件,不能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相关解释: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陪审员参加审理的一审案件,应作限缩性解释:第一、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必须是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只能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而不能由陪审员一人独任审理。第二、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必须是初审案件。据此,法院审理再审发回重审案件由陪审员参加审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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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不能。二审发回重审意味着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情况,可能需要对案件进行重新认定和判罚,具体情况下,二审法院会根据一审法院的法律适用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存在相关问题的可以发回重审。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国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当事人对相关司法判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上诉处理,这时就涉及到二审的相关法律适用审查的情况,如果存在新的证据,或者新的犯罪事实,则必须发回进行重新审查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2个回答  2014-09-18
可以,合议庭只是说要求三人进行审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9-18
应当组成合议庭,以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有人民陪审员
第4个回答  2014-09-18
可以有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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