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办法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57条的规定,退役的伤病残义务兵将根据病情轻重,由地方政府负责送医治疗或回家休养,相关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若在服役期间已患慢性病,退出现役后病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治疗,经济困难者由地方政府给予补助。安置政策:依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残疾军人最新政策
1. 在服现役期间因公致残或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军人,可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居住地的政府接收安置。2. 未参加工作的退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放伤残抚恤金;已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放伤残保健金;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放伤残保健金。3. 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由国...
最新六级伤残军人安置
第四十条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伤残军人安置新规定有哪些?
\\x0d\\x0a伤病残军官、文职干部退休安置,按照职务任免权限审批。\\x0d\\x0a第六条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x0d\\x0a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x0d\\x0a伤病残士官退休安置,由军区级单位军务部门审批。\\x0d\\x0a第七条初级士...
对于伤残退役军人的安置
(1)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作退休安置。(2)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3)初级士官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
伤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办法
国家伤病残义务兵的退役安置特别规定,一是《兵役法》第57条规定:“在服现役期间患精神病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视病情轻重,送地方医院收容治疗或者回家休养,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负责。在服现役期间患过慢性病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
伤残军人最新优抚标准
法律分析:各地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不同的。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
残疾军人安置新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时妥善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士兵退役安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因战、因公、因...
伤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
法律分析:伤病残军人根据不同伤病残情况,可分别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退伍、国家供养等不同的退役安置方式。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作退休安置。法律依据:《伤病残士兵退役交接安置工作规程》 一、士兵残疾性质...
残疾军人最新政策
法律主观: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办理退休手续 ,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