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诉讼时效的经济法问题

公民甲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乙于2008年1月1日知道甲的权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丙提起诉讼。2008年5月20日,乙因车祸死亡,知道2008年9月1日才有有关机关为甲制定新的代理人丁。已知该项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丁应当在( )之前对丙提起诉讼。
A、2009年1月1日
B、2009年5月20日
C、2009年9月1日
D、2009年3月1日

选A,如果乙是在2008年下半年死亡那就诉讼时效要中止,题中的时效正常计算。追问

可是我拿到的答案是D,我就不明白为什么

追答

我知道怎么回事了,是适用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从乙死亡到确定新的代理人,这属于其他阻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原因,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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