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是什么?

如题,分设几等奖?各自的奖金额度要求是什么?越详细越好
是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商学院的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流程说明:

  1、参评对象:自费研究生。其中已获得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参评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但只得荣誉,不再享受奖励金。

  2、满足参评条件的同学请自行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书 ”),只需填写申请表中第一部分的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期刊级别请见附件“核心期刊汇总表 ”,由班长收齐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学工办。

  3、学工办组织各班班委召开协调会,确定思想政治素质A项的评分标准,然后共同评定该项。学工办同时负责确定学生特殊得分E。

  4、导师审核学生学术表现得分C和导师评价D。

  5、各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确定评优学生名单,并将材料送至研究生院审核。

  二、优秀奖学金评选比例:

  自费生获奖总比例均为60%,其中一等奖比例为10%,二等奖比例为15%,三等奖比例为35%。一等奖7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能参加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

  (一)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差的;

  (二)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三)请病、事假或休学超过3个月的;

  (四)中途申请暂时停学的,现处在停学期间的;

  (五)公派出国,目前还在国外的;

  (六)因自费出国而中途退学的;

  (七)其他情况,须停发奖学金或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的。

  四、特别提示:

  如参评学生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本次评奖资格,并酌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3
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我校2011年继续实行公费制度,同时实行如下优惠政策:
1、凡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试和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优先享受公费待遇(三年);
2、申请调剂到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国家部、委所属高校国家(认定高校数据库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下载)计划内统招优秀本科毕业生(须获得学士学位)享受公费待遇(三年);
3、申请调剂到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如果总分和四门单科成绩均达到一志愿报考学科门类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享受公费待遇(三年);
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定向、委托培养考生除外)均享受我校普通研究生奖学金,2000元/年;
5、未享受公费待遇的考生(委托培养、自筹经费考生)实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我校硕士生学费为:7000元 / 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24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一、流程说明:
1、参评对象:2012级自费研究生(含10、11级因休学而纳入2012级的研究生)。其中已获得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参评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但只得荣誉,不再享受奖励金。
2、满足参评条件的同学请自行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2012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书 ”),只需填写申请表中第一部分的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期刊级别请见附件“核心期刊汇总表 ”,由班长收齐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学工办。
3、学工办组织各班班委召开协调会,确定思想政治素质A项的评分标准,然后共同评定该项。学工办同时负责确定学生特殊得分E。
4、导师审核学生学术表现得分C和导师评价D。
5、各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确定评优学生名单,并将材料送至研究生院审核。
二、优秀奖学金评选比例:
自费生获奖总比例均为60%,其中一等奖比例为10%,二等奖比例为15%,三等奖比例为35%。一等奖7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能参加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

(一)思想政治素质评定为差的;
(二)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三)请病、事假或休学超过3个月的;
(四)中途申请暂时停学的,现处在停学期间的;
(五)公派出国,目前还在国外的;
(六)因自费出国而中途退学的;
(七)其他情况,须停发奖学金或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的。

四、特别提示:
如参评学生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本次评奖资格,并酌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时间安排计划:
1. 自费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班长于4月1日前收齐班级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2. 4月2日-4月6日:研究生院学工办负责组织评定思想政治得分A和特殊得分E
3. 4月7日-4月17日:导师核定C项和D项得分
4. 4月20日-4月30日:研究生教学秘书核算总得分并排序
5. 5月4日-5月15日:各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确定评优学生名单
6. 5月18日-5月22日:研究生院审核,网上公示
7. 5月25日-5月29日:校领导审批,财务划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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