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背影照片,不以盈利为目的,算是侵犯肖像权吗?!

我已告知所在单位我不能提供照片,因为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可是所在单位还是提供了我拍的背影照片。我们并不以盈利为目的,只是属于报道纪实。照片并不会对当事人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就这样,算构成侵犯肖像权吗?

根据现行法律,构成肖像权侵权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
(2)以营利为目的。
因此,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仅仅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构成肖像权侵权。
虽然在这个问题上理论上一直有争议,不过目前的司法实践中都是这么操作的。
即使对本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也不会以侵犯肖像权来处理,而只能按侵犯名誉权等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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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18
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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