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医疗纠纷

律师您好,我媳妇2012年5月9日去博爱医院治疗,当时已经怀孕1周可他们却没检查出来,说是有妇科病要接受住院治疗,否则有不孕不育的危险,住了10天后我媳妇出院,6月1号那天我媳妇去医院复查结果查出怀孕4周给出结论说是住了院打了针水不能要小孩,打掉孩子还有不孕的风险,我们去找医院理论他们却说是刚开始怀孕是检查不出来的,所以才给打了针水,请问律师这算是医疗事故吗?这医院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我们又该获得怎样的赔偿?
我们可以要求多少范围内的赔偿,那医院太推卸责任了,今天我们真的很气愤。

在正常的情况下,已经怀孕医院是不应该检查不出来的,由于医院的失职致使你不能要小孩,医院的行为属于医疗事故,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你们可以到费用起诉要求获得下列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03
当时医生给你们检测血HCG没?血HCG早孕检查检测往往在停经一两天后即可检测.
纵横法律网-上海申渝律师事务所-郑海萍律师追问

血检 尿检 都检查了,那些单子也全在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9
现在一般不打医疗事故的官司,因为医疗事故的鉴定人是由医学会来决定,一般都是由当地的大医院的医生组成,他们平时认识,都是维护医生的利益,即使是医疗事故,他们鉴定出来的也不一定是医疗事故。所以律师一般是打医疗过错的官司,只要到当地的司法鉴定所进行一个司法鉴定证明医院有过错就行了。赔偿项目有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6-03
具体赔偿金额需要律师帮你计算,医疗纠纷很复杂建议和律师面谈。
第4个回答  2012-06-05
医院是有责任的,就目前阶段你可获得的赔偿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将来是否会导致不孕的问题,现在不好主张,如果你不放心,建议你保留现在的病历资料,最好做个责任认定。将来如果真的出现不孕,可以继续主张由于医院的过错导致你不孕而造成的损失。
纵横法律网-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陈七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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