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总的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证明,这套制度体系既克服了资本主义制度体系的弊病,又克服了“苏联模式”的弊病,是一种成功的探索;既坚持了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又借鉴了古今中外制度建设的有益成果,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我们要认真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的必然性。把这个问题讲透了,我们的制度理论就更能够在学理上立起来、在实践上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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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追求现代化目标,世界各国采取了两种不同类型的制度体系。一种是资本主义的制度体系,另一种是社会主义的制度体系。资本主义制度体系在推动现代化的过程中虽然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在两个方面具有重大弊端:
其一,它遵循资本的逻辑,哪里有剩余价值,经济就往哪里发展;
其二,这种发展又是自发的,政府管不了,在全球化时代就更难于管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相应的,其优势的内涵也十分丰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分析起来,大致可以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几个层面去理解制度优势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