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昌市一家ktv做了一个月,开始规定晚上7点半到凌晨3点。但后来确每天是7点左右上到凌晨3~4点。

身体实在受不了,于是辞工了。而他们发工资只发了10天的适用工资,还有20天差不多800元拿不到。请问我可以采取什么方法拿到这些钱(没有签合同)。

钱当然也要得回来,你先去问他要,口气平和一点,如果他还是拒绝态度,那你就可以狠一点,拿媒体,劳动局来压制他,但是口气不要亢奋,看看他的态度。如果还是不给的话,你在那里做事一个月,目击证人肯定是有的。你可以找那里的消费客人给你作证,证明你你在哪里做过这么长时间,然后去劳动局投诉这件事情,或者去报社,电视台找记者通报此事。只要你有证明你确实有一个月的劳动就可以了。希望你早日拿到应得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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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6
楼上说的不对,即使没签合同,依然受到劳动法 的保护,建议你去找当地的人力资源局投诉老板,这个是他们的管辖范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16
可怜,先找找老板好好说,不行找找当地的新闻机构,让他们帮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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