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所在的公司会每个月从工资里面扣除20%到年底一起发,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如果我要离职公司不发每个月从工资里面扣除的20%怎么办?

属于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行为,违反《劳动法》,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局或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等等)有权利责令单位限期支付余下的20%工资,单位逾期不付按应付金额的50%-100%向你加付赔偿金。如果离职,单位也应该发给你。建议先和单位人事部门沟通好,若沟通无果就只好找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PS.自己一定要掌握证据后再和人事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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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2
不合法.
如果是公司有难,要员工帮忙,那么公司要给你们签借款合同,写清还款日期.同时每个月扣款时都要给你一张收据.确保你个人权益.
如果是公司故意扣留,又没有合理的借口征得你们同意的话,可以投诉到劳动局.
第2个回答  2012-08-02
公司凭什么扣你工资呀?
既然要扣,你就让公司给一个凭据给你。
有了这个凭据,你要离职,公司就要将20%的工资全数发给你进行结算。

当然要是公司赖着不给凭据,也不怕。
不结给你,你就直接去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找她们帮你出面,只要是你情况真实,基本上都能要回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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