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跳槽后离职证明的问题~,小弟现在苦恼万分啊!!

我在原来的A公司干了有近4年,最近找到了一个更好的机会B公司,也拿到了offer,并承诺在下周1办理入职手续。
本来粗略计算下我在A公司的交接工作没有多少,应该几天就搞定,但今天去给上司提离职,上司竟然翻脸,变成了个我从来不认识的人!,我表明自己肯定会离职的立场后,我的上司真的就开始“耍流氓(这是他的原话)”,他说他自有手段可以把我扣在公司至少2个月,如果真的这样,我在B公司的offer肯定就不保了!
我平时是个很老实的人,我承认突然提离职对他的全局计划上会有影响。(我算是个小领导,他原计划下周会启动新的项目),但我之所以能下决定也是因为项目并没有开始启动,我也没有获得任何提前通知,如果这时候不提,那启动后肯定就更不能提了。我现在脑子里非常乱,想做好最坏的打算,联系了几个同事和朋友,有这么几个建议:
1。跟B公司人事商量,看看能不能通融,有两种做法,1是对他说实话,说原上司有克扣离职证明的打算,但人是已经自由的,随时可以上班,即使没有工资也行,保住offer,待1个月后再办理正式入职,2是请求延迟入职,这个风险比较大,。毕竟一个月不是每个企业都能等得起的。
2。和上司再好好谈,但本人觉得真心无法继续交流了。。。他已经撕破脸皮。。。按他的话来讲,“你恶心我,我也恶心你”,
3。假装妥协继续上班,然后在公司广发邮件、信息,传播上司的克扣员工的做法,最后再给老板发,让这个上司对下属员工的“处理方法”传到老板。 虽然下午气在头上的时候有这么个想法,但仔细想想太。。。。

现在真的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难道真的需要走法律程序? 我只是一个势力单薄的小北漂,最后损失的肯定只是自己,。
真心求助各位,。

依劳动法的规定: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如你的情况有如下方案供参考:
首先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可以发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自已要保存好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然后与B公司商量,上班日期往后推迟,就说在A公司因工作交接事项要晚一些时间,一个公司录用人员一定会找负责任的人,工作交接任何公司都可以理解
最后找主管要求做工作交接,如果不安排,一个月之后自已离开即可
如果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手续,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同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9-13
我觉得还是第一种比较好,毕竟第二种方法太极端,万一以后见面会尴尬,再说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仇人路难行啊。第三种就更不可取,既然已经是这个样子,再去做损坏公司形象的事情会使你的个人人品受到影响。鉴于此,第一种方法既对新公司有个交代,又可以利用这段时间让你的上司冷静下来,之所以他不放你走还是因为他不能在最短的时间找到合适的人来顶替你,所以我们就是要给老公司找新人的时间,有必要的时候你也帮着培养,又要把新公司的工作去做一部分作为对新工作的适应。如果这两家公司不存在商业机密的前提下。这样你既可以和老公司的主管成为朋友,又可以在新公司有个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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