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的问题

我父亲与后妈结婚以后买的房子,房产证是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父亲去世了,房子我和我后妈还有姐姐应该怎样继承?这房子是否属于我父母共同财产,我后妈自动拥有50%,剩50%我们3个人分?因为我后妈是答应我父亲,这房子给我,因为后妈自己有房子,我们关系也很好,她们都愿意给我一个人,如果房子属于我父亲一个人,100%由我们3个人分,那我后妈和姐姐就可以放弃继承吗?这样我就省了过户费了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按法定继承办理时,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那么遗产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过房产继承的特殊之处在于需要进行份额划分。可首先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然后由应得份额最大的一方获得房产,然后向其他继承人补贴其应得份额对应的价值,或者是直接将房子变现,各个继承人按份额分割即可。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9-14
首先你父亲和你继母婚后购买的房子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你父亲去世以后属于他的那二分之一根据继承法你的继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她优先享有继承权,如果她放弃继承。则作为你们子女具有同等的继承权。而你你继母所有的那二分之一属于她的财产,如果她愿意给你这属于赠予可以签订赠予协议。但是如果你同父亲、继母及其他的姐妹达成协议此房产归你,即便是口头协议法律也是保护的。民法上这也是私法自治原则最好的体现。
关于过户费的问题应该是避免不了的吧,希望能帮到你!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31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在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一.继承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第3个回答  2012-09-14
1、你父亲与继母结婚后购置的房子,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每人各拥有1/2产权。
2、你父亲去世后,属于他的1/2产权,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包括继母、你和姐姐在内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每人各得遗产的1/3,总房产的1/6。
3、如果继母兑现对你父亲的承诺,即房子给你,也不是说给就给,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即首先要放弃对你父亲遗产的继承(包括你姐姐也要这么做),其次是将属于她所有的1/2产权赠与给你,才可以完成房子属于你一个人所有的程序。
4、无论如何你都省不下过户费,因为继母赠与的1/2产权必须缴纳相应的税费,才可以变更成你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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