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单位要提前30天通知吗? 该赔偿多少?

你好! 我2011年7月14号进公司的合同签到2012年9月30号 公司是否应该在8月底前通知(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那么经济补偿金应该如何计算?我的平均工资在2200左右 我能赔到多少?
要是到9月通知该怎么办?是不是多点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也没有赔偿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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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30
1、不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
2、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要求你续签,你不同意的,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没有通知的,劳动合同到期,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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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9-01
一般是双倍工资赔偿。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
第3个回答  2012-08-30
您是合同到期了,不是说合同中止,没有赔偿。公司提前告诉您最迟应该是8月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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