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判决给一方的遗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判决给一方的遗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甲、乙于2004年10月结为夫妻,乙的父母于2004年9月去世,去世后老人的遗产没有进行继承,乙方因遗产继承的原因和兄弟发生纠纷,乙方于2007年(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法院判决乙方继承遗产份额,         问:乙方继承遗产份额部分,是否属于甲乙双方夫妻共同财产

应属夫妻共有财产: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之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可以推论,一夫取得的财产当然也是共同财产;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可见,这个遗产也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来析分的;
3、最直接的法条是婚姻法第十七条,直接规定了它属共同财产。(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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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8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继承的遗产时通过遗嘱继承、并且遗嘱中注明是归其一人所有,或者接受到的赠与、并且在赠与合同中注明是归其一人所有,就属于个人财产。
综合你所陈述,上述乙方继承的财产属于甲、乙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9
  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3个回答  2012-08-28
如果没有关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任一方取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本案遗产经诉讼确认基于法定继承而来,没指明只给被继承人子女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4个回答  2012-08-28
应该属于,如果父母未明确提出只给子女一方的,就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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