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伤毁容应如何索赔?精神损失费应索赔多少?

我在上班期间与同事发生口角,双方打了起来(对方先动手)被其它同事拉开。拉开后继续工作,对方再次冲过来挑战,我把对方推开没有理他,但对方就在我继续工作时,拿着利器把我面部、头部打伤,并造成面部毁容,我应该如何索赔?公司有没有赔偿责任呢?

 没有特别具体的数额标准,但是有原则性规定.

  【标题】 《最高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日期】 2001年03月10日
  【实施日期】 2001年03月10日
  【内容分类】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文号】 法释〔二○○一〕七号
  【时效性】 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一六一次会议通过)
  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第四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
  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五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六条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七条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有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12-22
  1 轻伤害应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 厘米 (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 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2 可以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3 你与同事打架如果是为了工作,公司有赔偿责任。否则,公司没有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4-08

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处罚,除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外,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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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07-12-16
我晕,你去做个伤残鉴定啊,如果是轻伤以上,还可以把那家伙
送进去吃国家粮。
索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
不过你要精神赔偿的话就不要把他送进去了,那就没了。
精神赔偿,看你毁容程度,看你那的经济水平,看着办吧,不要太高
,在中国太高了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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