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假满后继续请假的问题。

我现在产假已经满了,但是因为孩子身体有缺陷需要手术,根据医生建议的恢复期,我可能还需要7、8个月才能去上班。但是公司不给我这么长的假,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有权辞退我吗?有没有法律依据?谢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4-15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一般在产假结束后,可以休9个月的哺乳假,但是这个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属于女职工与单位协商的范畴,单位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但是女职工必须依法享有哺乳时间,这个是有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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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0-08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

一般在产假结束后,可以休9个月的哺乳假,但是这个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属于女职工与单位协商的范畴。

单位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

但是女职工必须依法享有哺乳时间,这个是有强制性规定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扩展资料: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

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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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9-27

按照现行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一般在产假结束后,有9个月的哺乳假,但是这个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属于女职工与单位协商的范畴,单位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但是女职工必须依法享有哺乳时间,这个是有强制性规定的;最好的还是和单位领导一起商量,或者可以将一些工作带到家里完成。也可以让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来证明您孩子身体还有未康复症状,需要生母陪同,然后用医院出具的证明去和单位请假。

在哺乳期还是很受法律保护的,根据国家法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所以只要还在哺乳期,单位是无权将你开除的。

扩展资料: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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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04-15
你的这个事这样的,首先,这个假是作为事假来说的,但是,批不批单位是有决定权的,你在没有征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自己决定,不来上班,单位是有权辞退你的,这个你明白的。最主要的,这个批不批在于单位的决定,你只能通过协商来解决,和他们谈谈,或者看你的工作性质,能不能在家办公,以减少你的损失。追问

谢谢。但是我的工作在家是做不了的。我也和单位沟通过了,他们倒是没明确表态,但是从谈话内容上99%的可能性是不批的,如果不批我必须得去上班吗?否则就会被辞退而得不到补偿吗?

追答

因为批不批的权利公司是有的,所以你没有什么补偿的,而且事假的话按照规定工资是全扣的,这个和产假不一样。另外,如果这件事情没有老板批准,其他领导估计都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因为如果一个职位空7到8个月早公司肯定会考虑另招人了,如果不是老板的决定,到时即使你来了,你也会被架空,没什么事情做的话也很难受(当然这个也由公司的文化决定,有的公司比较好好,会给你另安排一个岗位,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是老板同意了的,到时就好说了,你来了可以让老板重新考虑你的职位。总而言之,如果单位不同意,你服从,去上班,那没什么,如果你自己不来,那公司是可以辞退你的:你想办法看有没有得力的人,如果你和老板接触不上,让他们帮帮忙,这个事情完全取决于单位的态度。另外,如果你决定辞职,也不要这么快,因为你当初交了生育保险的话,现在你可以把生小孩时产生 的费用报销的,比例我忘记了,但是你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况且,这本来就是你应得的。你如果有什么技能的话也不用担心找不到工作,工作有的是,要自信点。

今天我又找到一些相关的资料,你参考一下:
关键看她请的是什么假。如果没有任何来由,单位当然可以不予批准。如果她身体不好,确实有病,并且有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单位应当批准她病假。此外,如果她请哺乳假,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

“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是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决定中的规定,不知你的所在地是哪里,当地不知是否有此规定,你可以查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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