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结婚前女方个人银行存款,婚后还是属于女方的吗?结婚前未做财产公证。男方并不知道女方存款。

结婚后买的房,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离婚后这些财产应如何分配呢?
谢谢!
女方婚前个人存款经常买理财产品,这些会不会影响呢?另外有哪些方法可以保留这份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属于个人呢?

如果女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存款为女方婚前所存。可以认定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八条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如果女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存款为女方婚前所存。可以认定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2个回答  2012-05-07
婚前女方个人银行存款是女方个人财产——但是前提是你一直不动它,只要使用过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婚姻存续期间有出入往来变化的,一般就不会被认定是个人财产了。
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补充回答:如果有证据证明的话,不会受太大影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5-08
只要能证明是婚前的个人财产,那么婚后仍归女方个人所有。
婚后购房,即便只写男方名字,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可平均分割。
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买理财产品的,那么对于产品收益一般情况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4个回答  2012-05-07
你和,回答你的提问:
1、结婚前的个人存款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只要保留存款开始的日期,就可以证明是婚前财产。
2、婚后买的房,不论房产证是某一方的名字,都属于婚姻续存期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一人一半,但如果向银行贷款购房,则银行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夫妻需按比例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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