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20年前的欠款,他已经过世了。欠条上没有说明多少利息。儿子还款还需要还20年的利息吗?

父亲20年前的欠款,他已经过世了。欠条上没有说明多少利息。儿子还款还需要还20年的利息吗? 要是还利息该怎么算
欠款是2万 不是银行的是私人的

  要看他在这二十年里是否催要过这笔欠款,我国民事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法律不予保护。在借贷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不计算利息。如果经出借人催要后,借入人没有归还,从此时间点开始,出借人可以主张以同期银行利率计算利息。由于你父亲已经死亡,他的债务应该以他的遗产来承担。你做为儿子,应该已经继承了他的遗产,你应该在继承遗产的额度内承担你父亲的债务,也就是你父亲的债务如果超过了你继承的遗产,你可以对超出部分不负担清偿义务。
  另外,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欠款人明确表示不归还或者给予宽限期后欠款人仍不归还之日起计算。欠款人死亡的情况下,有约定还款时间的,仍从还款之日起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自债权人知道欠款人死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超过两年的,法律不再予以保护。如果未超过两年,债权人可以起诉欠款人的继承人,要求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17
父债子还 不是天经地义 看情况 欠私人的你可以本都不还,如果是银行的他会申请强制执行,要看你爹给你留的遗产和他的欠款数额 如果遗产多余欠债的话 银行会起诉你的 如果你能证明遗产不够还欠债 那就无所谓了 不要慌 谁都拿你没招
第2个回答  2012-05-17
20年的欠款,法院都不管
第3个回答  2012-05-17
如果对方已经超过两年没跟你索要过这笔债,恭喜你,你不必再还了。
民法里有诉讼时效一说,通常为两年。诉讼时效是要保护积极行使权利的公民,而不保护消极行使权利的公民。债权债务关系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但是如果超过两年,债权人不提出索要债务的话,法律便不再保护债权人的债权了。通俗一点说,法院的意思是,你早干嘛去了?!

如果对方在两年内跟你索要过这笔债的话,那么债务还有效,还受法律保护,那你就应该还钱。没有约定利息的话,就应该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5-17
......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