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是要我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而且很不能商量。
但是,他说我已经超过试用期且符合转正条件,所以只能按照一个月时间来办。而且说什么是公司规定。
超过试用期符合转正条件,但是没有签合同,你依然属于试用期。公司规定能大得过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