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好能去做鉴定吗?后续的治疗费用谁来承担?

工伤致膝盖髌骨骨折,刚好已经半年,骨头已经长好,现在的问题是软组织损伤和半月板损伤,医生建议关节镜手术做修复,今天公司的人催我一起去做工伤鉴定,说做了鉴定才能决定是否继续给我停工留薪,不去鉴定就不继续给我发工资了。

我的问题是:
1.如果做了工伤鉴定,后续的治疗费谁来出?假如做了鉴定后,公司非让我去上班,我不去的话可能就要解除劳动合同,那后期的治疗费该怎么算呢?

2.假如解除了劳动合同,给付了一次性医疗补助,后期需要治疗的花,谁来负担?

3.我现在是半月板损伤和软组织损伤,走路还是一瘸一拐,并且慢走10分钟就开始i膝盖部位疲劳酸痛,这个情况是否属于伤情未好允许不去上班?公司是否有权利硬要我上班否则解除合同?
我的合同还有两年多到期,假如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他们要给我补偿吗?
如果非要我去上班,我想自己提出解除合同,这样公司会给我怎样的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规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建议你先去作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只有在你完全康复才对你作鉴定的,否则不与鉴定,且你有对结果不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复议权以及申请旧伤复发治疗权。避免因涉及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而被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20
你的所有问题先放下,首先搞清楚你的伤好了没有,如果你认为没好,找医生开休假证明,一般医生会开给你的,然后拿着医生证明跟公司说还没好,劳动能力鉴定的事情迟点办理,你就继续休息吧追问

医生说骨折的假期就半年时间,我现在刚好半年了,他不给我开了,这样我没诊断书了,是不是就不能自行休息了?这样的话,我不上班会是怎样呢?他们是否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呢?

追答

如此,公司当然有理由要求你上班,但只能安排你力所能及的工作,建议先上班(工资与伤前一样),要治疗的话就继续治疗(包括治疗费、住院生活费、护理费、必要交通费费用公司出)到伤好利索了再劳动能力鉴定--公司无权逼迫你马上鉴定,但如果其他原因而必须鉴定,后续治疗费当然公司负责,但怎么治疗和费用得医生证明,在为获得所有赔偿而离职时把这后续治疗费也要了,参考:http://dgsi.dg.gov.cn/zwgk/

追问

在为获得所有赔偿而离职时把这后续治疗费也要了,我不知道辞职后在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以外,我还有权利要后续的治疗费吗?有相关条例吗?麻烦说下我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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