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半年未与我签订合同,我能要求双倍工资的补偿吗?

我是2011年6月开始在这家公司上班的,但是知道12月7号才给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的日期是用人单位写的我的入职日期,社保和公积金是2012年2月才开始交的,我能否要求公司赔偿我前面半年的双倍工资?我手上有录音和用人单位人事的聊天记录能证明我的合同是后来补签的。

一般来说 不可以
书面证据优于录音,一般实在没办法的时候才采用录音证据的
你们既然后面以入职时间补签了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是不会支持双倍工资的
你这种情况只能补交社保和公积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07
你好,公司已经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能再要求双倍工资,但是公司应当从合同的签订日期开始为你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纵横法律网-江苏同瑞律师事务所-余庆民律师
第2个回答  2012-07-06
你最好还是要求单位给你补交社保和公积金吧,追究双倍工资希望不大,因为已经补签合同。
第3个回答  2012-07-06
劳动纠纷,应该咨询劳动局部门。12333(劳动局的),96888(社保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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